很多注冊過公司的人都知道,需要填寫一項公司經營范圍。很多人認為既然讓自己寫,那我就都寫上吧。那么是不是經營范圍越全越好呢。聽聽桔子會計怎么說呢。
我國的公司法中對經營范圍有明確的解釋。公司的經營范圍是公司章程中的法定記載事項。要求在公司章程中寫明公司經營范圍并須經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變經營范圍,但是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那么既然讓自己填寫經營范圍,那我把能寫的都寫上,這樣我什么業務都可以做了,豈不是很好。那么事實是這樣的嗎?我們還是從公司法中找答案。公司的經營范圍是公司章程中的法定記載事項。要求在公司章程中寫明公司經營范圍并須經登記,主要因為:一是根據公司的正常經營規律,設立公司應當有一個主營范圍;這一主營范圍應當由公司設立時的股東確認。二是便于公司的債權人及其他交易方了解公司的營業范圍,起到公示的作用。公司的經營范圍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屬于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經營的項目,公司不得經營;在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限制經營的項目的,必須依法經過審批,未經批準不得將該項目納人公司經營范圍。公司在經營過程中,根據需要可以調整經營范圍。調整經營范圍必須符合以下要求:一是依法調整的經營范圍不能超出法律、行政法規的限制;增加的內容如果屬于法律、行政法規限制的項目,必須經過批準。二是調整經營范圍必須依照法定程序修改公司章程,進行變更登記,從而依法變更公司經營范圍。掃一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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