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和出納可以是一個人嗎 公司會計制度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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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管錢不管賬,會計管賬不管錢,如果混在一起的話,就是又管賬又管錢了,這種情況下,要動點手腳真的很容易了。可以單獨設立出納崗位。將會計工作外包給代理記賬公司。
是時候祭出我的那張圖片了。某企業招聘會計兼出納。很明顯這個HR或者老板是不懂財務的。完全是把公司的錢交給了一個會計。因為會計和出納二者本身的職責是不一樣的,出納管錢不管賬,會計管賬不管錢,如果混在一起的話,就是又管賬又管錢了,這種情況下,要動點手腳真的很容易了,雖然說用人不疑,但是君子不立危墻,而且人性也確實經不起考驗。
財政部發布的《內部會計控制規范》中,提出了“不相容職務分離”的問題。財政部頒發的《會計基礎工作規范》 第十二條 規定“會計工作崗位,可以一人一崗、一人多崗或者一崗多人。但出納人員不得兼管嵇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通俗點說,如果讓會計兼任出納,就可以自己制作一張報銷單,不需要任何手續就能直接入賬從公司賬戶拿錢走了。
但是在實際操作中,很多規模較小的企業卻是這樣操作的。一方面是因為人手不夠,另外一方面可能是嫌多人操作麻煩。而且這樣的新聞也不斷見諸于報紙。例如某會計挪用公款幾百萬用于炒股等。
在這里還是要奉勸各位老板,做好公司的會計控制制度。如果確實人手緊張,可以單獨設立出納崗位,兼行政、內勤等等。將會計工作外包給
代理記賬公司,既能降低成本,又能控制風險,一舉兩得。